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体检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

  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详见《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集中报告地点

  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04号)。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7:3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对象需先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9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时前与金平区人社局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迟到。

  (五)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金平区人社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金平区人社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

 

附件1:汕头市金平区街道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