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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5-25

忻州市赵先生:我们在一个公司打工,公司欠我们每个人3个月1万多元的工资,我们多次向公司催要,但公司一直拖延不给,我们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让我们先找相关部门,不予立案,公安局的做法是否正确?

 

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刘勇壮律师:根据你说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公司的行为只有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安机关才能立案。本案公司拖欠你们工资的行为,由于公司的行为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所以公安机关的做法并无不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须符合以下条件:1.有恶意欠薪的主观故意;2.有转移财产、逃匿、逃避等行为;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4.数额较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第三条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指: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2.逃跑、藏匿的;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4.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数额较大”是指: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向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3.人民法院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已生效。或虽因劳动者提起上诉判决没有生效,但用人单位没有提起上诉;4.各级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结合以上法律规定,就公司拖欠你们工资的情况,你们应该首先选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收到相关部门责令支付的通知后,如果仍不支付,向公安部门报案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部门移交,公安机关才能立案,所以公安局的做法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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