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粤东公证处(粤东地区首家合作制公证处)因工作需要委托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
(二)岗位职责: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若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关于担任公证员的各项条件,经公证处审核合格后,将为其申报公证员资格。
(三)招聘人数:4人。
(四)薪酬:基本工资3200元/人/月(包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会保险)、绩效工资。
(五)其他福利:五险一金、防暑补贴、年终奖、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
(六)试用期两个月。
(七)获聘人员实行月薪制,与广东省汕头市粤东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作地点:汕头市黄山路荣兴广场七楼。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全日制本科(含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以上学历,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身体健康,能适应聘任岗位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9日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电脑登录职得招聘网(网址:www.zdzp.cn 或搜索“职得招聘”),点击“汕头市粤东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申请该岗位。如果未有账号,请先注册账号并填写详细简历后报名;
2、网络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核对信息及报名确认;
①在职得招聘网下载报名简历1式2份(请用A4纸打印);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电子照片1张(采用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
③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2份,以上原件核对后退回;
④报名者应对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各项资格证件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金龙大厦一楼宏业南粤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小姐/0754-86736666。
(三)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人员:报名结束后由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将应聘人员资料递交汕头市粤东公证处审查,由汕头市粤东公证处确定面试人员。
(四)截止报名后一周内由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电子版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请用A4纸双面黑白打印)。
四、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面试结果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拟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名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若出现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本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五)公示:根据面试结果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职得招聘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员,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广东省汕头市粤东公证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