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5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其中广东省光彩事业指导中心2名,广东华侨博物馆2名。详见《广东省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年龄按各岗位具体要求执行;

  5. 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应聘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

  2.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合格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相应减少或取消。

  2. 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 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报名系统完成报考资格的初审。若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该岗位招聘计划终止。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21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2日24:00。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 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6月5日在广州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 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广东省委统战部官网“同心网”公布,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平台进行查询。

  应聘人员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广东省委统战部干部处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省委统战部干部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省委统战部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如不足1:5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及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委统战部官网“同心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光盘)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员工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须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三)面试

  1. 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 面试组织。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于面试前4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3.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中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委统战部官网“同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截止报名开始首日。

  (二)本次招聘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请应聘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并自行确认。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确定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对象的,如出现报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职位可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四)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和时限进行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或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不按规定和时限提供办理录聘手续所需材料,或不按规定和时限办理正式报到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

  (五)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随时关注并登陆广东省委统战部官网“同心网”或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资格复审、考试成绩、拟聘人选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本公告由广东省委统战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委统战部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招聘联系电话:020-83335067,监督举报电话:020-83332285。

  附件:1.广东省委统战部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考生查分登记表

 

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