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汕头市澄海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站工作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市残联《转发广东省残联印发<关于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全覆盖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残联〔2019〕85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澄机编〔2019〕15 号)的文件精神,经澄海区政府同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澄海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专业人员1名。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汕头市常住户口。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不良记录。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手机客户端处理相关内容工作,能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六)具有法律相关知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未经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名额、岗位
汕头市澄海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法律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法律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1、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法律服务、信访、维权及其它相关工作;
2、学历: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3、专业不限,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4、其他要求:爱岗敬业,热爱残疾人工作。
三、薪酬和相关待遇
员工薪酬实行月薪制,根据有关制度执行发放,年薪总计为3.8万元(包含单位及个人社医保、劳务服务费等)。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至2021年4月1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12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其他相关证件。
4、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由“职得招聘”网系统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4月17日9:00至18日18:00。
报考者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为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招考单位划定。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成绩于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职得招聘网站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确定体检入围对象时存在若干人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尚不能确定入围人选,则将相同者再次进行面试确定)。
3、面试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体检
1、体检工作及标准。入围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职得招聘网站公示3天。
八、聘用
1、拟聘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2年,并派遣到汕头市澄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以及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签订合同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其他
1、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违法犯罪证明等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网络正常,因设备、网络异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工作实施环节及未尽事宜由汕头市澄海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
汕头市澄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宏业南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