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是负责水利工程管理、水质水资源保护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所属有多个事业单位。为加强厅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此次省防汛抢险和农村水利中心、省水文局各直属分局和省粤西水资源管理局3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8.报考工作地点在广州市的事业单位,需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有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报名表及审查登记表请上传可编辑文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邮箱地址: gdssltsydwzp@qq.com;邮件标题为:所报职位代码+考生姓名(如:“10001 张三”)。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至4月28日17:00。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报名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报名考生资格条件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4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考生。
2.复审采取线下审查方式进行。面试前,按照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须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书面材料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交还报考人员)。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发布时一并明确。
(三)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材料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材料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准考证发放
为优化统筹考务相关工作,本次公开招聘的准考证发放为现场领取。准考证发放在笔试前2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资格审核的初审完成后另行通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在发放准考证时明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能力,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报名手机号码的通讯畅通。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空缺,或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356082
监督投诉电话:020-38356079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 广东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广东省水利厅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