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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 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院战略,为我市建设粤东医疗高地和我院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提供人才保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人才30名。具体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医医院(汕头市中医创伤骨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汕头医院)是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直属医院,始建于1958年9月,是粤东地区首家三级甲等中医院,也是粤东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康复为一体、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目前有东、西二个院区,编制床位1030张。医院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中医院”、“广东省白求恩式先进单位”、“汕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汕头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汕头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深耕六十余载,医院积淀了一批中医特色鲜明、医疗技

  术精湛的重点专科。拥有骨科、内分泌代谢科、不孕不育科、妇科、肛肠科、肾病科、脑病科和儿科等9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成立了中医骨科创伤中心、针灸医学中心、治未病中心、推拿科、颈肩腰腿疼专科及康复中心等一批传统中医诊疗中心;设置了普外科、肝胆外科、急诊、重症医学科、消化道内窥镜中心及血液净化中心等多个具有中医特色的现代临床医学专科;新院增设感染性疾病科、产科、新生儿科、介入科、颅脑外科、医学美容科、老年病科等临床专科,并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及慢病管理中心,建立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及中医药传承及科研创新平台。

  医院设有名中医工作室、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由郑瑞璋、

  陈昌和、林创坚、陈超等中医名家坐诊,广东省中医院的省名中医肾病专家杨霓芝教授、刘旭生教授,肛肠科专家范小华教授、罗湛滨教授等一批知名中医专家长期在院坐诊。

  医院拥有德国西门子双源128排螺旋CT机、核磁共振、

  DSA、高端彩超机、数字化X光机、西门子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进口先进医疗设备,研发出桂枝茯苓丸、润肠丸、红楼膏、伤科药酒等疗效显著、深受百姓好评的院内中医药制剂。

  医院长期承担着粤东地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任务,是国

  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全国多所中医药院校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近年来为潮汕地区输送了大量中医专科人才和基层全科人才。

  医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14名,其中,中高级以上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49名,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及副教授39名,全国名中医药学术经验导师2名,广东省名中医4名,岭南名中医3名,广东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导师2名,汕头名医2名,汕头市名中医2名,汕头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5名。

  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汕头市中医医院正奋力打造

  一所“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设备一流、环境一流”五个一流的国内知名现代化综合性三甲中医院,为建设健康汕头,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公开招聘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人才30人,详见《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薪酬和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

  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享受汕头市相应人才优惠政策,同时按照《汕头市中医医院关于人才引进实施管理办法(暂行)》计发相应层级的人才补贴。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9日以后出生),具备正高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1965年7月9日以后出生);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邮箱为2793257911@QQ.com,现场报名地址为汕头市金平区新兴路11号(汕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9日(现场报名不含周六、周日,其中7月3日(周六)正常接受咨询和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9日24点)。

  3.资格初审:汕头市中医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或扫描件:

  (1)填写《汕头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人才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双面打印或者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5)从事报考岗位的工作经历有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岗位聘用合同(聘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1份。

  5.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间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4位数的),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4)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者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招聘方式和时间

  1.组织实施:直接面试工作由汕头市中医医院负责。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线下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等。

  3.面试分批组织实施,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汕头市中医医院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制订疫情防控面试工作预案),并于面试前3天,以短信或者邮件的形式向应聘人员告知具体时间和地点。

  4.资格复审。面试前,汕头市中医医院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应聘人员公布。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中医医院和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市中医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汕头市中医医院通知应聘人员。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中医医院和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中医医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一、拟聘人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中医医院及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中医医院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三、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引进对象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由汕

  头市卫生健康局和汕头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

  十六、相关网站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wjj/)

  汕头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

  (http://www.stszyyy.cn/)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hrss/)

  十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汕头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54-88459256)

  监督电话: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4-88547977)

  汕头市中医医院监察室(0754-88437796)

  附件:

  附件1: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汕头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院学科带头人和专科骨干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中医医院

  2021年6月24日